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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房地产产权保障体系实行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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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为了保证宪法的实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章中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以人大最高立法机关订立的法律确立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制度,这在我国是首次。 房地产权属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与核心。
作者 郑吉荣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5年第4期20-21,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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