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前段的公司制改革,在"靓女先嫁"的指导原则下,首先是在一些较好的企业中展开的。而在这些先行改革的企业中,有些效果较为明显,有些效果并不很明显,有的甚至还不如改制前。为什么?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中的治理机构存在问题。公司治理机构是企业运行的中枢,机构不顺,企业运行难顺。因此,在公司治理机构的设计和实践中。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1995年第3期8-10,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