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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定单罪还是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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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元月20日上午,被告人陈荣伙同陈登武(另案处理)窜到福州市长汀车站乘坐一辆"的士"去闽侯上街镇。当车行驶至324国道瓜基路段时,陈登武叫停车并拔出匕首抵住司机方某的腰部,陈荣则动手对其进行殴打,二犯抢走其现金一百元。尔后,二犯又逼方某交出驾驶证。
作者 程文霖
出处 《福建法学》 1995年第Z1期84-8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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