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集团是社会集约化生产经营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市场主体最大限度地发挥集约经营的优势,通过经济联合形成多层次的经营网络,以承受和规避最大限度的市场风险,确保自身的竞争实力。然而,囿于有关集团以及集团公司登记管理的法规和比较成熟的政策规定始终未能及时出台,造成现有企业集团登记管理不规范,特别有许多并不符合集团条件的企业,趁目前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或以政府施压,或采取移花接木、弄虚作假等方式,先给自己戴上一顶“集团”大帽子。一些政府审批部门和登记机关把关不严,随意开口子,致使在目前的“集团热”中出现鱼龙混杂的情况。截止去年底,我省企业集团总数已达1400余家,其中冠省名的就已达500家,因此,探讨对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年第10期38-39,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