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科院社会发展中心牛仁亮撰文指出:在国有企业的改制中,我国城市失业率将达12%以上,国有企业失业人数将超过3000万人;这3000万人需用社会保障费用约为1500亿元;对这些失业保障费用的债权化是历史的选择。实现其债权化的具体设想,是建立以城市为单位的失业者社会保障中心,划转一部分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给失业者社会保障中心,冗员失业者通过社会保障中心取得失业保障费用的债权收益以及实现债权的转让。具体工作内容有:1.失业者社会保障中心为冗员失业者建立债权帐户;2.失业者社会保障中心用股权收益来支付失业者债权收益;3.通过契约关系以股权形式将由国有企业存量划转而来的资产交付给法人经营,并通过银行、审计等机构,落实契约;4.失业者可通过现金兑换、索取与债权数量等值的股权(日后再转让变现)、通过债权转让市场将其债权转化现金等。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年第1期22-22,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