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995年2月最终达成协议的一轮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驰名商标在注册上的优惠等问题,曾经是争论的重点。在更广的国际谈判范围里,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也曾是关贸总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中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谈判时的争论焦点;《商标法条约》缔结前,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家会议上也曾是争论的焦点。在我国,则从1991年一些民间组织开展“评选”几十个驰名商标的各种活动后,也多次成为国内企业及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年第7期8-11,共4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