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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体制调整后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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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对于进一步增强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的系统性、权威性,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的到位,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州市工商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和帮助,四个城区分局已于1994年11月15日前,全部举行了交接和挂牌仪式,开始以市工商局分局的名义对外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所属工商所、专业管理所也相应更改了名称和调整了职能;原四个城区工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财产、党组织关系已统一划转到市局;原区个协、私协、消协已全部改为市个协、私协、消协的分会。同时经批准,市局还相应成立了政治处、企业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经济检查大队。为建立整个工商系统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职能到位、高效统一、运行有序、富有权威的城市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打下了基础。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年第3期33-34,44,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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