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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到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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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近二十年基层市场管理实践,提出如下标准。 在依法行政方面,基本要求包括三点:一是在日常的市场准入的各项登记过程中在确定入场交易主体资格,保护公平竞争查处违法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以及在担任市场经济“裁判”时,工商部门都能够得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二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人员素质较高;政策法制水平、业务技能较强;在监督管理市场中,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适度,经得起行政诉讼和历史的检验。
作者 易卓富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年第12期38-38,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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