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中介机构——经纪公司的出现,为繁荣和拓展深圳保险市场,在广度和深度上发展保险业务,维护投保人利益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经纪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出现的时间尚短,加之有关部门对其监督管理不力,保险人内部管理不严格(如单证管理,业务管理等),致使保险市场混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经济利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进而使一部分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出处
《上海保险》
1995年第10期27-28,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