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近十四年来,全国人大在1981年五届四次会议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国务院在1983年9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以下简称合同条例)等许多保险业方面的规范性法规,这些法规的贯彻、执行使我国的人民保险业发展逐步走上了一个规范化、法律化管理的轨道,也使我国保险业走上了一条不断完善,健康发展的道路。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经营者在生产。
出处
《上海保险》
1995年第5期23-26,共4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