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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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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意”观 “意”是中国画的治学导论。中国美学“意”的理论源远流长,各有论说。在古老的《周易》中“立象”是尽“意”的手段,东汉王充在《论衡·超奇篇》中的精论“实诚在胸臆……意奋而笔从”,指起决定性的是情感。唐代张彦远第一次提出绘画表现不是单纯的表现客观,也不是单纯的表现主观,他主张主客观统一,明确命名为“意”。其论云:“书画之艺,皆须意气而成,亦非懦夫所能为也。”“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指的是画家内在秉赋的一种激情。杜甫《丹青引》中说:“意匠惨淡经营中。”即意与法或审美意识与美感表现具于“意匠”。立于意、思于心、得其真。强调审美意识的主导作用。“挥纤毫之笔,则万类由心。”“意在笔生”,“画尽意在”则都指的画家主观的意绪。明清两代人是主乎“意”,尚其“趣”。讲“天趣”、“物趣”、“人趣”,皆为画家情感的呈现,不似而似得其“意”。古人论“意”之说何其多矣。
作者 唐勇力
出处 《新美术》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2期4-8,共5页 Journal of the China Academy of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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