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化的大农业需要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早在197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就指出:“我们一定要十分注意加快城镇建设,逐步用现代化的交通、现代化的商业服务、现代化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把它们武装起来,作为改变全国农村面貌的前进基地。全国现有两千多个县城,县以下经济比较发达的集镇或公社(笔者:现为乡镇政府)所在地,首先要加强规划,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逐步加强建设。”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强调,“运用各类先进技术开创新的产业领域,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广开渠道。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9期19-20,共2页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