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1932年7月30日,在美国洛杉矶隆重举行了第10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这次运动会上,中国派出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支奥运代表团。 “九·一A”事变后,我国著名短跑运动员刘长春流亡北平。奥运会前夕,日本帝国主义扶殖的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多次通过其父母寻找刘长春,并许以高官厚禄,要刘长春代表满洲国参加第10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并在未经本人许可的情况下,抢先宣布将向奥运会派出刘长春、于希渭(原为冯庸大学学生,八百公尺运动员)两选手代表满洲国参加比赛,国际奥委会也复电表示接受。这个消息传到平、津后,引起教育界和青年学生、进步力量的强烈反响,纷纷要求中国政府表态反对。岂料此时的国民党南京政府竟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刘长春出于民族义愤,毅然于1932年5月初在《大公报》发表声明:“我是中华民族黄帝子孙,我是中国人,绝不代表伪满洲国出席第十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对刘长春的鲜明立场。
出处
《党史纵横》
1995年第5期17-19,共3页
Over the Party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