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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损失、滞纳金和罚款处理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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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罚没损失、滞纳金和罚款处理之我见文\朱莲美现行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税后利润分配的第一顺序为: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和罚款"。笔者认为,如此规定欠妥。首先,税后利润是企业会计利润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企业会计利润应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
作者 朱莲美
出处 《会计之友》 1995年第4期33-33,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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