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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提出引进外资四项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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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计划委员会为加强引进外资的管理,宜布了四项新措施: 一、对借用国外资金实行计划协调和管理.除金融机构组织贷款、双边政府贷款外,补偿贸易中的现汇贷款、利用海外基金等形式筹集的资金,因同样具有契约性还款义务和债务和债务风险,因此必须纳入利用外资的计划,进行规模管理。二。
出处 《政策》 1995年第7期62-62,共1页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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