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井将于今年1月1日施行。实施《劳动法》,劳动部门将有大量工作要做,要依法进行劳动行政的监督、检查,保证《劳动法》的实施;另一方面还必须重视依法进行行政指导,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劳动者都能自觉地领会《劳动法》的精神实质,自觉地守法执法。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也是转变劳动部门职能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特定的条件下,行政指导区别于行政监督检查,往往可以显示出不可替代的作用:1、劳动行政指导能够及时地填补劳动法制建设的"空档"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近年来,国家立法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加快了劳动法制建设的步伐,《劳动法》的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