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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胜利”大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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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产、兼并、合并、承包、租赁等企业转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途径,对医治长期困拢企业的政企不分、活力不足、经营不善、效益不高等痼疾,具有明显的疗效,为企业"再度辉煌"带来了希望的"曙光"。然而,一些企业乘转制之机,千方百计,挖空心思,"悬空"银行贷款,有意逃债、废债和赖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个日益扩大的黑洞,不仅增加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流失,而且也阻碍了企业转制的顺利进行。仅以某市为例,1993年以来,该市挑选38户特困企业,用破产拍卖、土地批租、兼并转产、国有民营等形式引导其转换机制。在38户特困企业总负债8.81亿元总额中,银行贷款达5.8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6.6%。银行收回贷款1259.6万元,仅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银企双方帐面落实贷款1.6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7.4%,流失的贷款达4.13亿元,占银行贷款总额的70.36%。若加上银行应收未收的利息7726.7万元,银行信贷资金的流失率远远超过70%的比例。
作者 孙俊
出处 《世纪行》 1995年第4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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