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出口退税是鼓励出口的税收优惠措施。我国自1985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报告》,全面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制度虽逐步改进和完善,但距科学性和规范性仍有相当差距。目前的出口退税政策包括“1995年7月1日起,对出口货物根据实际税负情况适当调低出口退税率”的政策,让人感到困惑,难以理解。因为这些政策似乎已经偏离了出口退税的根本目的——鼓励出口。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困惑之一现行政策不符合出口退税“征多少、退多少”的一惯原则国发明电〔1995〕3号《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规定。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第11期22-2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