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即指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生产许可权、专营权,计算机软件、企业管理系统、服务标记等不具备实体的资产的通称。它看不见、摸不着,但随着现代化高科技的发展,在企业经营中往往比有形资产更有价值。据有关部门对我国知名企业初步评估,长沙“中意”品牌值707万元,郑州“亚细亚”值1200万元,深圳“三九胃泰”值1亿元,“长城饭店”商誉价值2.6亿元。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第8期30-31,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