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授予进出口权的地市县外贸企业能否尽快转到“以自营出口为主兼搞卖断内销”的轨道上来,实现“转轨变型”,直接涉及地市县外贸企业的兴衰与成败。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地市县外贸企业是以向省各有关进出口公司供货为主兼搞内销的,即“供货型”。当时企业的经营收入主要来自省公司给的手续费。“供货型”仅适应计划经济模式,而今天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情况变了,主观的经营策略就应当相应改变。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第5期12-1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