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总公司,各外贸中心,各工贸公司: 根据财政都《关于编报〈1995年外贸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报〉的通知》([94]财商字第604号)的要求,结合外经贸行业实际情况,现将1995年企业报送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为及时掌握外经贸行业的财会信息,满足我部宏观管理的需要,199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各总公司、各外贸中心。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第4期39-41,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