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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决策失误赔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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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载:湖南衡阳巨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决策失误赔偿制”。明文规定,凡因决策失误使公司受到严重损失时,“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曾表示异议的董事可免除责任。”该制度实施后。
作者 刘治平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5年第3期49-4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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