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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档案工作在市场经济中腾飞——潍坊市股份制企业档案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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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产权明析,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其目的在于使企业转换机制,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近几年来,我省以明析产权为突破口,在潍坊等地对县域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改制后的企业性质变了,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内部机构随之发生变化。企业实行股份制后,档案部门怎么办?档案工作是否受到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专门到潍坊市采访。 (一) 在采访中,我们切实感受到潍坊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潍坊市档案局能够高瞻远瞩,善于抓大事、抓重点,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围绕中心工作作文章。199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他们立刻意识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将为企业档案工作带来机遇,同时带来挑战。为探索企业改制后档案工作的新路子,加强股份制企业档案工作,推动企业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他们首先在诸城做了股份制企业档案试点工作。成功之后,于1994年5月27日。
出处 《山东档案》 1995年第6期21-23,共3页 Shando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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