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连锁经营总部和加盟店各自应具备的条件 1.总部应必备的条件(以特许连锁制为例) 特许连锁经营制主要依靠其企业声誉和独特的经营技巧获利,其总部除应拥有资金、设施等“硬件”条件外,在“软件”方面还应具备三个条件:(1)到目前为止,经营的事业很成功,并仍在继续发展;(2)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信誉;(3)使用的商标、连锁店名、字号、标志等具有独创性并且受法律保护,其他公司无法效仿。 2.加盟店应具备的条件 共有七个:(1)对加盟特许连锁组织有明确的认识;(2)热爱商业经营;(3)不依赖别人。
出处
《中国商贸》
1995年第14期19-19,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