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间进入20世纪90年代,大多数国民们的商标和商标维权意识还依然停留在原始的水平上。将商标的诸多功能淡化成一种留给消费者去“辩类识物”,并没有把“商标”作为竞争的法码、效益的杠杆纳到重要议程上去。商标,可有可无;注册,可有可无,不能不令人深生遗憾。据统计,到1979年,西德、日本、美国注册的商标已达到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件,我国只有3.2万件。近几年,尽管一些企业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急起直追创名牌,勇于把牌子打入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但又忽视了“注册”这一重要的法律程序,尤其不懂出口商品“注册”的重要,到目前,我国已经拥有2000多万家企业,注册的商标总数仅有44万余件。1992年年底我国外贸企业在国外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取得商标注册权只有8455件;全国还有7个省区的外贸企业国际商标注册仍是零。到目前。
出处
《中国商贸》
1995年第14期21-21,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