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物业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街道行政管理,由房管所(站)直接管理或牵头管理,单位自管,住宅合作社管理,以及起始于广州、深圳的企业化、专业化经营服务型管理模式。最后一种是我国建设部所提倡与鼓励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 近年来,深圳物业管理企业化、专业化已成趋势。自1994年11月1日全国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该市各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素质、管理手段和标准、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现已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样本。
出处
《中国商贸》
1995年第14期42-42,共1页
China Business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