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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党建工作几个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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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指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改进和加强党的工作。”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根本依据是党章和《公司法》。但是,党章关于企业基层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只是针对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而言的,对于其他企业,如公司制企业、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说明”中指出。
作者 顾维仁
出处 《红旗文稿》 1995年第4期21-2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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