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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的双重主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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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劳动者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无所有的无产者变成了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生产过程中被支配被使用的对象即客体变为生产的主体,雇佣奴隶变成公有财产和生产的主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职工,作为全民范围内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一员是全民所有制的主人,作为企业劳动者集体的一员,是企业的主人。社会主义的改革应能使职工的这种双重的主人地位更加落实和不断充实,主人的作用和积极性更好发挥,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效益。
作者 李光远
出处 《红旗文稿》 1995年第3期8-1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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