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玉作为装饰品,在中国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早在原始社会时期,先民们就用温润而有光泽的玉材琢磨成各式各样的佩玉,有戴在耳朵上的玉块,有戴在手腕上的玉镯,有佩挂在颈部或胸前的玉串饰等。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赋予玉许多美德,主张"君子比德于玉",提倡"君子必佩玉";因而佩挂成组玉饰的风气更加盛行,佩玉成为当时玉器中的主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云:"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出处
《收藏家》
1995年第4期18-21,共4页
Colle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