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辨证法范畴的普遍性,人们通常仅仅理解为特殊中的共同,其实普遍性具有极为丰富的内容,辨证法大师黑格尔对此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仍不无遗憾之处。分析黑格尔在普遍性问题上的得与失,既是理论的要求,又是实践的需要。一、具体普遍性和抽象普遍性黑格尔在批判抽象的普遍性的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普遍性。他认为,“普遍性”就是“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2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