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乡镇企业作为经济改革的产物和亿万农民的创举,以其灵活的发展机制和特点,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仅我们山东省截止到1994年底,乡镇企业已发展到199.64万家,从业人员达到1481.9万人,产值以年平均33.5%的速度递增,1993年至1994年产值增长达到了44%。乡镇企业的成功,首先是较早和较多地引入了市场机制,在国家企业还在旧体制轨道上运行时,乡镇企业就显示出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和效率,在体制上,层次少、决策灵活、自负盈亏、风险自担;产品上,依附于市场,尤其是多为轻型消费品,投资小获得快,人事制度上,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吸引人才和发挥人员积极性。其次是充分利用农村本地自有人力、物力资源和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在建立适应市场要求,产权清晰、责权明确。
出处
《农经》
1995年第11期18-18,共1页
Agricultur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