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国外投资者的需要和国际保险市场的惯例,设立了多种险种。就投资而言,在基本建设阶段,可以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在项目正式运营之后,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险种。例如,对企业、饭店、商厦、写字楼等的房产、设备、汽车等,承保"财产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和"汽车险";对这些企业所需进口、出口的原材料、产成品和各种货物,提供"进口货物运输险"和"出口货物运输险"。另外,还可以为客户提供"现金保险"、"利润损失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以及"雇主责任险"、"雇员忠诚险"等。目前在北京地区运营的合资或外方独资企业。
出处
《农经》
1995年第9期47-47,共1页
Agriculture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