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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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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商局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易杜非《人民检察》1995年第5期发表了金弋同志的《工商局处理假酒的做法是否构成犯罪?》一文。笔者认为,工商局违法处理假酒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理由如下: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作者 易杜非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0期20-20,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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