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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必须加大办案力度──学习邓小平惩治腐败思想的体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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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治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必不可少的措施。其作用突出表现在:1、纯洁党的组织,维持党的纪律。2、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蔓延。3、挽救犯错误干部,教育广大群众。4、增强群众反腐败的信心,激励群众反腐败的热情。当前,查办案件最突出的问题在于“总的表现是手软”。其后果一是会毁掉一批干部;二是逆向示范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三是影响政治稳定,导致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信赖。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提高认识,态度坚决;查办案件要雷厉风行:有点气势;要做到有纪必依,坚持从严;查办案件要突出重点,抓领导干部及其子女,抓名人和执法执纪人员;要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还要完善党政纪法规,进一步发挥制度的效力。
作者 钟纪发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1995年第3期4-7,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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