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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四次“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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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秦孝公“焚书”: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据《韩非子·和氏》载:“商君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孝公行之”。由此看来,商鞅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焚书的人。但商鞅的“燔《诗》《书》”主张,在实际上并没有认真执行,因而对古代文化没有什么大的破坏性。秦始皇“焚书”: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欢宴朝中臣僚。博士淳于越在宴会上反对实行郡县制。
作者 韩长代
出处 《教师博览(上旬刊)》 1995年第7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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