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合同制是一种寻求职工与生产资料进行最佳结合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制的实施,改变了我国用工制度方面统得过死、包得过多、能进不能出、一次定终身的僵化状态,为企业用工注入了生机.新中国建国以来,国家曾先后三次进行劳动制度改革.第一次改革在1958年10月,四川率先进行了试点,但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推行而受到挫折.第二次改革在1964年5月开始进行,当时在江西进行了试点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到来又被扼杀.第三次改革从1982年开始酝酿准备,到1986年10月,国务院就正式行文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经过八年多扎扎实实的试点后,现全国各省、自治区。
出处
《印刷世界》
1995年第6期27-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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