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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国家赔偿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办理赔偿事务人员的培训。处理赔偿具体工作宜由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机构承担。各地方、各部门可以对受理、审理赔偿请求的程序,
出处
《人民政坛》
1995年第3期38-38,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关键词
国家赔偿法
具体工作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复议
国务院
养老保险
企业职工
流动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赔偿请求
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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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林.
试论地、县级公安法制与复议、应诉机构的设置[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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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华伟,王素琴.
对东城分局近年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若干思考[J]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3(2):32-34.
人民政坛
1995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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