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种新的兴林形式——“家庭林场”正在大悟县大新镇悄然兴起,大有一发而不可收之势。到目前,大新镇“家庭林场”已发展22家,营林面积9000亩,预计到1997年,全镇“家庭林场”将达到110家,营林面积3.4万亩,经营者累计年纯收入可达2000万元。 一、家庭林场的主要形式 “家庭林场”主要是以单家农户在较长时期内承包村组的一片荒山或林场,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经营、改造和发展,农户收入与营林效益和发展目标挂钩的一种新型林业生产责任制形式。目前,大新镇“家庭林场”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村组集体在荒山投工、投资、全垦、抽槽、植树后,承包给单家农户。树木品种主要是杉树、板栗等。合同规定,5年内林场绿化率达100%,树木成活率达90%,杉树成材率达30%,板栗挂果率达80%;7年后,即经济林大受益后,由村组和农户共同核算收入,然后按农户70%、集体30%进行利益分配。在承包期内,农户不准砍伐森林,指山卖树,毁坏嫁接苗木。同时,村组不得颤自批准砍伐林木,须积极协助承包者进行林业看管,制止哄抢盗伐林木行为,保证承包者利益补偿的兑现。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1期20-21,共2页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