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法(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了有中央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并将草案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会同总政治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的同志一道赴贵州、四川进行调查,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于4月13日、2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各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健全预备役军官制度,完善国家武装力量动员体制,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5年第4期49-51,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