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各代表团于3月13日、14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草案)》。代表们认为,制定这两个法律很有必要,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会议予以修改通过。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5年第3期20-24,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