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部、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995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止,启用、换发九二式拖拉机号牌及行驶证。农业部农机化司就此要求各级农机部门,以启用、换用拖拉机牌证为契机,加快牌证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促进农机监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两部要求,这次启用、换发牌证工作分两步进行,各地先选择一个地(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从1996年1月1日起再全面展开。在拖拉机已实施委托管理的省、区、市。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1995年第5期3-4,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