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县(市)属国有企业的产权现状。 县(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属县(市)以下投资或管理的国有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中,我们发现:由于历史的原因,县(市)属国有企业的产权形成有别于完全依靠国家投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它们大部分是由合作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手工业联社转变而来的,甚至一部分企业有职工的现金和物化劳动投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壮大,其产权形成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原始积累式。合作企业、手工业联社、乡办企业完全依靠职工艰苦奋斗,企业自我积累,“滚雪球”式地发展起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行业归口或争取国家计划、银行贷款、产品项目,直接更名或改转为国有企业,二是集体改转式。县(市)国有企业大部分是靠小打小闹的人工作坊起家,后来通过改组、兼并、合办,发展到一定规模,实行五统一政策,即统一派干部、统一下任务、统一投资金、统一缴税费、统一卖产品,挂上了国有企业的招牌,纳入预算内企业管理,但计划分配。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北大核心
1995年第4期13-14,共2页
Cadr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