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中央银行稽核监督工作始于一九八五年,稽核工作的开展,对于维护金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保证宏观决策的实施,以及促进金融机构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障金融业安全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稽核监督工作更加符合法律程序和法律化,九0年五月十六日,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行规定》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监督程序》(以下简称程序)。程序的实施,规范了中央银行稽核监督工作的行为,对稽核工作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有关《稽核监督实例》和各地交叉稽核、相互交流稽核程序的经验来看。
出处
《青海金融》
1995年第7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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