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都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督和管理。西方经济学者认为: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市场失灵”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不稳定性,必须进行“政府管制”,以克服这些因素,从而为现代经济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创造一种“秩序”。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从集中的计划性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这决定了我国的金融制度及手段为适应经济体制的转轨也要相应改变。也就是要变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方式的金融监管为法制化的、规范的金融监管;监管目标和过程要由主要体现计划者或政府部门的意图和利益,变为符合社会利益并体现“公共选择”和“社会决策”的原则。无疑。
出处
《青海金融》
1995年第10期9-11,共3页
Qingha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