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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须加强民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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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李鹏总理在与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民政部门任务很重,民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必须要有一个相应的稳定的队伍,必须要加强民政建设工作。本文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如何加强民政建设提出一些看法,以期抛砖引玉。乡镇机构改革为什么必须加强民政建设呢?第一,从乡镇民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性质、作用看,乡镇民政部门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民政工作的任务概括为“三个一部分”,即: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一种行政性社会工作。
作者 陈少华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1995年第5期33-34,共2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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