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优抚 保障的现状及改革任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民政部分管的优抚工作,是伴随着我党武装力量的产生而产生,适应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而发展起来的一项传统性工作,也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宪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的规定,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 杨国英
机构地区 民政部优抚司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1995年第3期1-4,共4页 Social Welfa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