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是密不可分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规范化经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引导、规范和保障,这就给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是国家的重要执法机关,一切活动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各项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都要纳入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1995年第2期20-23,共4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