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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在窗口单位设立图书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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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新闻出版局等8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采取全市总体规划、分批实施的办法,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设立图书专柜。并要求青岛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码头等第一批18个试点单位的图书专柜(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在5月1日正式营业。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重视,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并将此项活动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作者 青楚
出处 《出版参考》 1995年第11期6-6,共1页 Publishing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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