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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莱州市、原临沂市法院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 马来福获“全国法院模范”称号——赵志浩出席授奖仪式 谢安山宣读表彰决定 孙淑义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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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和全国法院模范命名表彰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全省各市地设分会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安山宣读了表彰决定: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莱州市人民法院、原临沂市人民法院记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授于高唐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来福同志“全国法院模范称号”。省委书记赵志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淑义、省人大副主任王树芳、省法院院长宇培杲。
机构地区 山东省法院
出处 《山东审判》 1995年第9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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