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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法院实行干警每日工作内容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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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确保严肃执法,淄川区法院决定实行干警每日工作内容登记制度。其内容是:各庭、科、室、队分别建立登记本,设兼职登记员。
出处 《山东审判》 1995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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